2025年1月15日,在宁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向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内蒙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两件大事”和“六个赤峰”建设,进一步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全年共获得集体荣誉12项,其中市级10项,县级2项,8名同志获15项市级以上表彰奖励。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原创检察信息142条,被市级以上媒体转发38条。撰写调研文章22篇,参与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自治区院重点课题各一项,申报赤峰市社科联课题现已结项。上报典型案例并入库15件,1篇被入选为东敖论坛典型案例。
PART 01
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68件326人,批准逮捕158件184人,不批准逮捕105件135人;受理审查起诉578件782人,起诉349件458人,不诉148件209人。依法批捕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16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两卡”犯罪,起诉59人,追赃挽损32.6万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对于中唐特钢等大型企业,及时按照县委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依法兑现政策支持。着眼良法善治,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坚持“精准滴灌”送法,已在华恒生物、塞飞亚、亿豪肉羊3家企业设立知识产权联系点;组织专业队伍到八里罕知识产权小镇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到企业走访7次,助力企业创新发展。贡献检察担当,对政府征地扩园工作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出具检察意见,务实支持企业发展需求。
3.持续开展反腐败斗争
持续做好监检衔接工作,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11人,其中贪污案件1件3人,受贿案件5件7人,职务侵占罪1件1人。
PART 02
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推进法治建设
1.悉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共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29件33人,审查起诉38件48人。与县教育局建立“检校共建”机制,在全县10余所学校开展系列预防校园欺凌宣讲活动;与关工委、教育局共同开展“拒绝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手抄报评选活动;“点亮乡村学校的法治之光”,邀请存金沟格日勒图蒙古族学校和三座店马市营子蒙古族学校等全县各校300余人到我院参观,零距离体验检察机关法治活动。
2.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3.持续深度参与社会治理
PART 03
履行法律监督法定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1.持续强化刑事检察
推动与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升级扩容,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开展各类刑事检察监督224件,确保案件实体和程序的公正。履行检察职能,提出刑事抗诉4件。对逮捕后变更强制性措施的,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执行情况的监督。办理一起伪造新生儿出生证明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检法司通力合作,有效防止“纸面服刑”案件发生并召开司法联席会议,建立类案防范工作机制,做好类案预防。
2.持续深化民事、行政检察
3.持续细化公益诉讼
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开展了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检察+热线”等线索渠道,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督促属地单位对3处烈士纪念设施及时进行管理维护。依托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探索形式多样的“政协+检察”融合履职形式,召开推进会3次,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长城保护等领域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实地调研,部分政协提案已经转化为检察建议。
4.稳步推进检察侦查
坚持“稳定数量、提升质量,防止无罪”的原则,稳妥开展检察侦查工作,2024年,我院初查了3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其中一起刑讯逼供案件已侦查终结并将涉案3人移送起诉。
PART 04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持续抓好检察机关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建设,举行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7次,开展“青年检语”检察官实践讲堂、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等各类活动20余次,派出2名检察官到北京市检察机关挂职锻炼,切实强化各类检察人才素质能力提升。
4.驰而不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以及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四个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强大合力。主动接受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步开展。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坚持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并及时向驻院纪检监察组备案接受监督。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建立廉政档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廉政谈话,填写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卡、公职人员涉企事项登记表,及时填报个人事项。全院全年无违法违纪事项。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指示要求,把讲政治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个案件办理中。不断落实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继续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做好法律监督工作。以“思想大解放、工作大提速、经济大发展”讨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素质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宁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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