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至今,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基调,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人,同比下降20%;不批准逮捕34人,同比上升30%,不捕率45.95%同比增加9.33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267人,同比增加17.62%;决定起诉152人,同比上升7.04%;决定不起诉68人,同比上升5.11%。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月至5月,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7.06%。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案件,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100%;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9.36%。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9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8件,占监督数的100%。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6件次,同比上升333.3%;已纠正25件次,监督采纳率100%,同比持平。
3. 刑事抗诉。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提出抗诉2件,同比纯增。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次,同比纯增;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8件次,采纳率100%,同比纯增。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件,同比上升500%。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
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同比纯增。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采纳1件,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同期采纳8件,采纳率100%。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
(一)对行政裁判审结案件提出监督情况。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裁判审结案件提出监督1件,同比纯增,法院同期采纳1件,采纳率100%。
(二)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提出情况。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法院、行政机关提出监督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采纳率100%。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立案情况。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件,同比上升68.75%,均为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19件,同比上升72.72%.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人,不批准逮捕4人,不捕率33.33%,同比下降16.67%。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人,决定不起诉1人,不起诉率2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人。
六、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接收群众信访101件。开展司法救助6件,同比上升200%,发放救助金6万元,同比上升500%。
七、关于院领导情况
(一)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月至5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07件,同比上升256.6%。其中检察长办理8件,占7.4%;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99件,占92.52%。
(二) 2023年1月至5月,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44件,占41.12%;民事、行政检察类9件,占8.4%;公益诉讼检察类26件,占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