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理工作。按照自治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宁城县委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动员,全面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宁城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峰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落实。全院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县委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加强完善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掌握本部门干警人员情况,做到“日报告”、“零报告”。严格落实院领导班子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按要求到岗值班,做好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岗值守。其他干警在县城待命,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做好本单位的防控工作。
三是加强自我防护工作。对办公楼内外进行定期消毒,认真落实好窗口部门、重点岗位和办公办案场所的防疫防控防护工作,配齐防护装备,确保干警安全。各部门取消或推迟假期后的集中会议和集体性活动,提高风险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对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全体干警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串门、不聚会、勤洗手、戴口罩,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四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要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密切配合市场监督管理、药监等部门,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进一步强化驻所检察工作,做好监管场所的监督防控,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共同维护正常监管秩序。
五是加强舆情监控引导。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作用,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传递正能量,把真实情况和科学知识及时告诉干警和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全力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