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机构职能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时间:2018-01-18  作者:  新闻来源: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字号: | |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为了规范检察机关的监察工作,强化内部监督,保证检察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制定本制度:

一、协助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检查宁城县人民检察院所属内设机构,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

三、对宁城县人民检察院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规行为的控告、检举的受理及调查处理。

四、受理检察人员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

五、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它职责。

 

 
  通知公告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端...
法律法规
  两微一端
宁城检察微博
宁城检察微博
宁城检察微信
宁城检察微信
 

Copyright?2015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哈河大街86号 邮编:024200 电话:0476-4272555 传真:0476-4272812 举报中心:0476-4222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