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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检察部工作职责
时间:2018-01-18  作者:  新闻来源: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字号: | |

刑事执行检察部工作职责

 

一、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对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五、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七、对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活动实行监督。

八、对死刑执行临场实行监督。

九、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活动及判处财产刑实行监督。

十、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十一、对监外执行罪犯和社区矫正执行活动实行监督。

十二、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实行监督。

十三、对强制医疗机构的执行实行监督。

十四、检察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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