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依法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积极推进公诉改革,加强公诉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对公安、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
二、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三、出席公诉案件第一、二审和再审法庭,代表国家履行公诉职责,并对审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四、对同级法院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审查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