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 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坚持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突出民生第一需求,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5人,提起公诉40人。办理了涉案人数1900余人、涉案金额上亿的柳某、王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秉持绿色、共享发展理念,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犯罪,批准逮捕8人,提起公诉31人,对3家企业、2个农村基层组织提起公诉。严厉打击危害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主动服务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制定《宁城县人民检察院服务脱贫攻坚八项措施》,举行专项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宣讲5次,查办玉米补贴、基础母牛养殖等扶贫项目职务犯罪9人,护航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举办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提高了学生对法治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服务平安宁城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牢记维稳第一责任,充分行使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对各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82件230人,批准逮捕143件174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373件541人,依法提起公诉342件457人。从快批捕了“小海螺杀人案”、“郑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案件。报请核准追诉一起23年前故意杀人的恶性命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的初犯、当事人达成和解等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49人,不起诉18人,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排查化解稳控相结合,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运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网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服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97件120余人,办理刑事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各1件,为当事人发放国家赔偿金和司法救助金52万余元。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2017年虽然面临监察体制改革,但我们始终坚持“打虎、拍蝇”双管齐下,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职务犯罪,做到了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1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2件16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3人。从办案规模上看,查处50万元以上的大案2件3人,查办副处级干部的要案1件1人。加大查办扶贫脱贫领域职务犯罪力度,特别是国家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发放等环节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了9名村“两委”班子成员在玉米补贴、基础母牛养殖扶贫项目中的贪污行为。深入推进职务犯罪精准预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利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42次,受教育人数达2600余人。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政府公共项目建设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0余次,对交通系统“村村通”、住建系统“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等20余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全面强化检察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重点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6人,书面纠正违法10次。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共追捕犯罪嫌疑人3人,追诉犯罪嫌疑人13人,追诉漏罪1人。改变公安机关定性3件3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件10人。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立案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申请监督、举报案件40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6件,当事人撤回监督申请1件,发书面检察建议29件,均被支持或采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此案是全市惟一一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党政干部、群众参与旁听、检察长出庭支持起诉并当庭宣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大看守所执法活动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纠正看守所混管混押11件,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漏管罪犯24人,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收监执行、判处财产刑未执行”等专项清理活动,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定期开展法律文书和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升办案质量。突出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完善了权力清单,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考评制度,切实做到“权责统一”。23名员额检察官全部纳入一线办案,班子成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达到80%的普通刑事案件由检察官自己决定,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职业保障制度,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不断提高公诉人综合判断使用证据的能力,提高庭审抗辩水平。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清理与移交工作,顺利完成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机构、职能和人员转隶。
三、坚持创新创优,推进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以“智慧检务”为方向,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推动电子卷宗传输、远程视频庭审、远程视频接访等信息化平台的应用,不断提升工作质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模式。创新运用“进校园普法、进家庭走访、进内心深处疏导,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合构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妥善处理大格局”的“三进一联工作法”,完善寓教于审、诉前考察、跟踪回访、亲情会见、法律援助等制度,形成“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护航花季少年健康成长。在机关运行、司法办案、检务保障和队伍建设四个方面落实精、准、细、严要求,实施精细化管理。完善了部门工作流程、执法规范、工作制度等97项内容,制定了《宁城县人民检察院精细化管理工作考评方案》,每年两次对干警的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工作业绩等十个方面进行汇总考评,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的依据,逐步达到机关运行精细化,司法办案精准化,队伍建设精英化,检务保障科技化。
四、狠抓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立足司法改革大背景,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增强了新形势下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坚持政治、业务“两手抓”,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队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强化了宗旨意识,坚定了责任担当。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通过开设法律讲堂、举办文化沙龙等方式,致力打造学习型团队,有效解决本领恐慌,实现队伍专业化、精英化。1名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二名,1名干警获得赤峰市2017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2名干警在全市公、检系统组织的“诉辩论坛”中获得“最佳选手”称号。
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打造能力过硬、责任过硬队伍。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重点案件进行翻箱倒柜、解剖麻雀式清查,对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做到见人见案,见整改见成效,促进规范司法常态化。
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打造纪律过硬、作风过硬队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严格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上级院党组政治巡察,坚决整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加强队伍管理,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始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认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开展“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检察大走访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待。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方式,及时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成立案件评查委员会,定期对干警办案情况进行评查,将结果记入业绩档案,作为考评的依据、追责的基础。组织开展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和刑事犯罪不批捕、职务犯罪不立案等专项评查活动。加大检务督查力度,通过平时检查、不定期督查和节假日抽查的方式对车辆管理、干警饮酒等行为进行督察,严防违规情况发生。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构建阳光检务。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充分运用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两微一端”等信息化平台,打造“指尖上的检察”。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微信服务平台,实现由“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转变。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88条、重要案件信息5条,公开法律文书341份,接待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8人次,形成阳光、透明、便民的检察工作机制。
一年来,检察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我院公诉部、侦查监督部、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分别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控告申诉检察科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精细化管理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被树为典型,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做法被自治区检察院推荐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交流经验。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也得益于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届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的意识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深化司法改革的要求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思考,全力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职能调整的起始之年,更是检察机关改革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监督职能,提升司法公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现代、活力、幸福、美丽新宁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思路,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履职尽责促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围绕平安建设,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创新发展,依法打击各种侵犯经济秩序的犯罪,助推形成竞争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围绕改善民生,严惩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犯罪,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三、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动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不可替代职能作用。围绕诉讼监督新要求,不断在刑事抗诉、财产刑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破解难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着力完善法律监督各项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深化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保持改革定力,在完善综合配套措施上下功夫,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突出抓好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着力在完善机制、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以改革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五、从严治检不停步,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倍感责任重大。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开拓进取,履职尽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宁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