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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04-23  作者:  新闻来源: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 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县十六届三次人代会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243件33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94件25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刑事案件471件73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30件632人;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期的案件,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9件29人。坚持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和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捕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及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117人。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刑事案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不批捕67人,不起诉3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通过积极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我院公诉部门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成效明显被自治区综治委、团委等部门联合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处理、派驻检察室、社区矫正等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群众诉求综合受理平台,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年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90件480余人次,妥善化解社会矛盾14件。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依法严肃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损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件16人。其中,以案件规模分,大案13人,占81%;以主体职务分,科级干部5人,股级干部3人;以案件性质分,贪污案11人,受贿案2人,挪用公款案1人,玩忽职守案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在保持办案势头不减弱、办案规模不下降的同时,大案要案比例有新的提升、办案质量有新的提升,法律和社会效果有新的提升。

  2014年,举全院力量集中查办了上级院交办的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原部分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窝案串案。犯罪嫌疑人段强(原松山区人事局局长,曾任松山区穆家营镇党委书记)等人在征地拆迁及工业园区筹建过程中,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财产。此案现已侦查终结,共立案侦查8人,累计涉案金额近千万元。其中犯罪嫌疑人段强涉嫌贪污、受贿、行贿、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姚智军(原松山区穆家营镇镇长,案发时任该镇党委书记)涉嫌贪污、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罪;李相春(原松山区穆家营镇财政所所长)涉嫌贪污、行贿、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李亚军(原松山区穆家营镇副镇长)涉嫌贪污、行贿罪;庞国勤(原松山区财政局局长)涉嫌受贿罪。8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市检察院和我院分别被审查起诉。在侦破此案过程中,县委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上级院高度重视支持,全院各部门监督配合到位,公安等兄弟单位齐心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专案组苦战数月,充分利用技侦手段,辗转吉林、朝阳、承德、锡盟等地数千公里将外逃嫌疑人抓捕归案。该系列窝案、串案整个查办过程规范文明,依法合规,彰显了法治的威严。此案犯罪手法之复杂、涉及罪名之多样、涉案金额之巨大、犯罪情节之严重,在当地党的基层组织中实属罕见。此案成功查办开创了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新局面。

  拓宽渠道,丰富形式,大力创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实效。在保持对职务犯罪严打态势同时,更加重视预防工作,在健全预防机制、搭建预防平台、拓展预防领域、丰富预防形式上大力创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发挥作用显著,全年接待县内外125个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的干部职工近8500余人前来学习教育。该基地被评为自治区第三批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全年对1800个单位3800余人开展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2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取消了其投标资格。检察长为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预防讲座,促进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依法行政。

  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法制统一正确实施,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违法办案等问题。追加批捕遗漏犯罪嫌疑人6人,追加起诉遗漏犯罪嫌疑人15人。向侦查机关及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4份,违法违规问题得到纠正。

  加强民事审判与行政诉讼监督。立案审查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执行的申诉、举报案1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请上级院抗诉3件;对其他违法行为提出书面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3件,办理支持起诉案1件。初步构建起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与看守所、武警中队开展联合大检查12次,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纠正监管违法23件,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23件。

  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对行政执法强化监督的指示精神,不断破解“两法衔接”工作难题。对行政执法领域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审查案件1981件,发现程序性问题500多个。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得到积极回应。我院 “两法衔接”工作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年度创新项目。

  促进检力下沉,延伸监督触角。在原有热水地区检察室、小城子地区检察室的基础上,又增设了大双庙地区检察室和天义检察室,增加配备了4名工作人员,多措并举,促进检力下沉,推进农村法制建设。

  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工作环境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深入推行县委“四个四”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切实反“四风”、改作风、倡新风。针对各种问题和征求上来的意见制定23项具体措施推进整改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各项配套规定,采取16项措施使“四风”突出问题得到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开展了职务犯罪不起诉、判处缓免刑案件质量排查纠错专项工作,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对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教育和专项整治,进一步纯洁了检察队伍。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对内,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对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案,建立联络台账,对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包片联系,在监督和支持中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通过12309电话、网络、电子屏幕等方式顺利查询检务信息;开通宁城检察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及门户网站,彻底打破检务公开止步于群众知情权“最后一公里”的壁垒,有效规制了司法权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反贪污贿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单项工作进入全区检察机关先进行列;市检察院已向自治区检察院呈报为我院请记集体二等功、为副检察长张亚军请记个人二等功。去年10月,全市检察机关创新创优现场总结会在宁城召开,我院“两法衔接”创新项目和预防职务犯罪创优项目通过高清数字专题片在大会上完美呈现,得到全市检察同行一致认可。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成绩面前,我们更应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审视自我。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少数干警执法理念和发展理念还存在偏差,为民服务意识和水平还有待加强;面对县委十四届九次全委会提出的做好今年工作必须处理好的“五个关系”,检察职能的发挥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面对新媒体环境之下司法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更加透明的新常态,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还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5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十三五”、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九次全委会做出的新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上要有新作为、在关注保障民生上要有新举措、在维护和谐稳定上要有新成效、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要有新力度、在强化诉讼监督上要有新进展、在深化检察改革上要有新突破、在检察队伍建设上要有新起色。

  一是深入推进执法办案工作,切实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继续以“胸怀大局、心系百姓”的境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服务大局落实到执法办案中,做到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保障发展、办案促进发展,办案保障民生;继续以“精益求精、好上加好”的标准推进刑事检察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重点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担当推进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集中力量查处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又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件。综合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平台作用,以促进全县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确保检察权依法阳光行使。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防冤假错案发生的意见》,按照高检院部署,迅速启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更加注重队伍基本素能的提升和法治思维方式的养成,以提升素质能力捉进规范司法。要求全院干警要紧紧盯住自己的问题不放手,深入剖析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从严要求规范司法、严格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司法办案工作的新常态,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公问题。

  三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注入生机活力。自治区是中央确定的第二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区检察院正在制定全区检察机关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院将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并借鉴其他地区先行试点的经验,积极探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措施,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更要着眼内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设、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力求在统筹推进中重点突破,在稳步推进中提高质量、在依法推进中取得实效。

  四是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在拓展监督领域上有所作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两法衔接”作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明确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我院将继续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两法衔接”规范标准和制度建设,加大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审查和监督力度,启动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借助高端平台实现两法衔接信息云处理、全覆盖、即时化、统一化,促进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深入推进内外监督机制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目标要求,统筹推进队伍的思想政治、执法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领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问题意识,增强底线思维,持续用力纠正“四风”。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强化群众观点,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整改问题不松手,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的新思维,适应作风建设的新常态,顺应时代发展的新潮流,应对司法改革的新挑战,把控依法治国的新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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