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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季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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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时间。
责任人:支部书记 |
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
责任人:支部书记 |
集中学习:
1.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
2.学习《八项规定改变中国》;
3.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第5-8篇);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第二-三章);
5.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6.学习《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7.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责任人: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
各支部自行安排第二季度党课
责任人:支部书记、宣传委员 |
各支部自行收缴党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责任人: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