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以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为主要工作内容,着眼于当地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二、机构设置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现共设5个部门,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和政治部下设司法警察大队。现有政法行政专项编制50个,政法专项编制内42人,事业人员6人,自聘人员20人,地方财政供养人员26名。
本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宁城县人民检察院,无下级预算单位。
本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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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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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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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算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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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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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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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01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7.23万元,其他收入226.4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7.12万元。基本支出安排976.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7.41万元,用以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公用经费108.81万元;项目支出959.64万元。与2020年度年初预算相比,综合收入增加483.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8.36万元,其他收入(地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4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年中下达信息化建设预算资金;二是年中下达业务用房维修改造资金追加预算;三是地方财政追加地方财政供养事业人员经费。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011.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913.9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7.12万元;支出总计2,011.0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5.2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22万元,下降0.10%;支出总计减少2.22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地方财政拨款主要为地方财政供养人员经费。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1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7.52万元,占88.20%;其他收入226.41万元,占11.8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93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22万元,占50.40%;项目支出959.64万元,占49.6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21.8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4.28万元;支出总计1,721.8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2.3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7.22万元,下降0.40%;支出减少7.22万元,下降0.4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较2019年度减少。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0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81万元,占44.00%;项目支出957.64万元,占56.0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1.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9.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减少338.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经费中包含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以前年度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清缴资金支出;公用经费102.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费、取暖费、福利费等,较上年减少4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经费开支,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1.8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3万元,完成预算的98.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9.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4万元,完成预算的98.8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9、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基本一致,未发生较大变化。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1.4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14万元,占92.70%;公务接待费支出2.29万元,占7.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院近两年无购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14万元,用于车辆保险、维修保养、加油等,车均运维费2.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2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29万元,接待79批次,共接待395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院及同级其他院来访人员公务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共计6个,共涉及资金75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办案业务费项目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结转上年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经费项目”等6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8.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办案业务费项目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经费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办案业务费项目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结转上年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经费项目”共6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6.57万元,执行数为121.23万元,完成预算的95.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40%;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100%;全年装备采购5套;设备节能环保率95%;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例100%;装备验收合格率100%;执行案件实际履行到位率100%;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100%;业务装备可持续性95%;法律文书上网率100%;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覆盖率100%;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响≤10%;干警对业务装备的满意度98%,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拨款收入有限,现有经费不足,集中管控打印机设备少,不能满足办案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财政拨款收入业务装备经费,用于更新办公办案设备。
2. 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10.16万元,执行数为21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人均直接办案支出27426元/人;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受理案件数量928件;审结案件数量924件;支出完成比100%;持续发挥作用时间1年;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深入开展100%;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10%;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98%,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院办公经费相对较少,不能完全满足业务办案办公经费支出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下年度预算计划调整增加办公经费支出。
3.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80.65万元,执行数为8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平均案件时间≤7天;受理案件数量928件;审结案件数量924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挽回经济损失389.69万元;持续发挥作用时间1年;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98%;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10%;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98%;受理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度98%,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保障充足但聘用制书记员较少,不能满足办案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补录聘用制书记员用以保障办案人员匹配。
4. 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4万元,执行数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采购数量为1;装备验收合格率为100%;项目按期竣工率为100%;设备采购成本节约率为40%;项目持续发挥时间大于5年;干警对经费保障满意度为98%。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信息化建设经费相对其他项目资金较为紧张,不能完全满足我院信息化建设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合理规划信息化建设项目,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用途。
5. 上年结转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5.71万元,执行数为25.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人均直接办案支出27426元/人;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受理案件数量928件;审结案件数量924件;支出完成比100%;持续发挥作用时间1年;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深入开展100%;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10%;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98%,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院办公经费相对较少,不能完全满足业务办案办公经费支出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下年度预算计划调整增加办公经费支出。
6. 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采购数量为1;装备验收合格率为100%;项目按期竣工率为100%;设备采购成本节约率为40%;项目持续发挥时间大于5年;干警对经费保障满意度为98%。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该维修改造项目因施工时间较紧,前期项目评审及政府采购流程占据较长时间。下一步改进措施:大型维修改造项目提前筹划安排,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及时推进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 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刘悦 04764272555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26.57
|
121.23
|
10
|
95.78%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26.57
|
121.23
|
-
|
95.78%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采购装备数量
|
5
|
=5套
|
5套
|
10
|
|
质量指标
|
设备节能环保率
|
10
|
≥90%
|
95%
|
10
|
|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例
|
5
|
=100%
|
100%
|
10
|
|
装备验收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
5
|
=100%
|
100%
|
5
|
|
成本指标
|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
5
|
≥40%
|
40%
|
5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刑事案件挽回经济损失
|
4
|
≥80万元
|
389.69万元
|
4
|
|
执行案件实际履行到位率
|
4
|
≥95%
|
100%
|
4
|
|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
4
|
=100%
|
100%
|
4
|
|
社会效益指标
|
法律文书上网率
|
4
|
=100%
|
100%
|
4
|
|
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覆盖率
|
4
|
≥95%
|
100%
|
4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响
|
5
|
≤10%
|
10%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
5
|
≥95%
|
95%
|
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业务装备的满意度
|
10
|
≥95%
|
98%
|
10
|
|
总分
|
100
|
|
100
|
|
|
|
|
|
|
|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 年度)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刘悦 04764272555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210.16
|
210.16
|
10
|
1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210.16
|
210.16
|
-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受理案件数量
|
15
|
≥300件
|
928件
|
15
|
|
质量指标
|
审结案件数量
|
15
|
≥300件
|
924件
|
15
|
|
时效指标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10
|
≥95%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
10
|
≥20000元/人
|
27426元/人
|
10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支出完成比
|
10
|
=10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
10
|
≥9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
5
|
≤10%
|
10%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
5
|
1年
|
1年
|
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
10
|
≥97%
|
98%
|
10
|
|
总分
|
100
|
|
100
|
|
|
|
|
|
|
|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 年度)
|
项目名称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刘悦 04764272555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80.65
|
80.65
|
10
|
1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80.65
|
80.65
|
-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受理案件数量
|
10
|
≥300件
|
928件
|
10
|
|
审结案件数量
|
10
|
≥300件
|
924件
|
10
|
|
质量指标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10
|
≥95%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平均案件时间
|
10
|
≤7天
|
≤7天
|
10
|
|
成本指标
|
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10
|
=78000元/人
|
79000元/人
|
10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挽回经济损失
|
10
|
≥100万元
|
389.69万元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
10
|
≥95%
|
98%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
5
|
≤10%
|
10%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
5
|
1年
|
1年
|
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
5
|
≥97%
|
98%
|
5
|
|
受理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度
|
5
|
≥97%
|
98%
|
5
|
|
总分
|
100
|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 年度)
|
项目名称
|
信息化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刘悦 04764272555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20.4
|
20.4
|
10
|
1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4
|
2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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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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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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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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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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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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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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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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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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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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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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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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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采购装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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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
|
1
|
10
|
|
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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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验收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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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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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设备按期交货竣工率
|
10
|
≥95%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设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
10
|
≥40%
|
40%
|
10
|
|
(30分) 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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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
支出完成比
|
1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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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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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指标
|
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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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9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
10
|
≤1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
10
|
5年
|
5年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
20
|
≥97%
|
98%
|
20
|
|
总分
|
100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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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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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年结转办案业务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刘悦 04764272555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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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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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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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25.71
|
25.71
|
10
|
1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71
|
25.71
|
-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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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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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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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
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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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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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受理案件数量
|
15
|
≥300件
|
928件
|
15
|
|
质量指标
|
审结案件数量
|
15
|
≥300件
|
924件
|
15
|
|
时效指标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10
|
≥95%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
10
|
≥20000元/人
|
27426元/人
|
10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支出完成比
|
10
|
=10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
10
|
≥9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
5
|
≤10%
|
10%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
5
|
1年
|
1年
|
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
10
|
≥97%
|
98%
|
10
|
|
总分
|
100
|
|
10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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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 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刘悦 04764272555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
|
300
|
10
|
1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
|
300
|
-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冷暖系统进行改造施工,更换改造我院中央空调整套冷暖系统,并维修屋面吊顶及部分装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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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大型维修改造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并正常运行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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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采购装备数量
|
10
|
=1
|
1
|
10
|
|
质量指标
|
装备验收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设备按期交货竣工率
|
10
|
≥95%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设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
10
|
≥40%
|
4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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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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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
支出完成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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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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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
10
|
≥9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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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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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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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年
|
5年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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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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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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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97%
|
98%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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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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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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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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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54万元,比2019年减少41.64万元,降低28.9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政厅要求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加强节约意识,压缩经费开支,本年办公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较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工作;执法执勤用车10辆,主要用于:日常办案保障工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主要是检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电子卷宗扫描仪、视频中心、集中打印设备、智能档案设备、侦查指挥中心装备系统、警示教育基地、网络机房、2.0系统、中央空调。比2019年增加3.0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新增网络机房、2.0系统、中央空调项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主要是2.0系统,比2019年增加1.00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新增2.0系统。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二)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明辉 联系电话:0476-4272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