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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生鲜食物食品专项检查监督活动
时间:2020-06-28  作者:高晗  新闻来源:第二检察部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对生鲜食物批零场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文件精神,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的办理力度,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结合当前全国新冠疫情的发展情况和北京“新发地”农贸市场的疫情突发状况,在端午节来临之际,宁城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生鲜食物食品专项检查监督活动,并对生产、销售生鲜食品刑事案件进行专项排查。

在联合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走访了县内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海鲜门市、经营餐馆等场所,了解商家自律情况、疫情防控措施安排、消毒情况;查看生鲜、海鲜产品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三无”产品情况;进口肉产品是否持有检疫检验证明等手续;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生鲜产品进货源地、进货渠道是否规范及索票索证情况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商场、市场散装食品标签不规范,未能标注生产日期;商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存在过期情况;个别餐馆生鲜冷冻食材无进货渠道;索票索证手续不规范等问题。暂未发现有来自北京和其他疫区及国外疫区的生鲜产品。对以上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及时向监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检查组执法人员依法对商家进行了提醒,同时对违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责成商家及时落实。

 

在对生产、销售生鲜食品类刑事案件专项排查中,我院对生产、销售生鲜食品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配合,共筑食品药品安全防线,送发检察建议,促进问题整改。 

下一步,宁城县检察院将继续聚焦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法律监督,有效助力全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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