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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盗窃罪 | 惯偷再伸手 法律严惩不姑息
时间:2025-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多次盗窃的被告人吴某某提起公诉。这名有着多次盗窃前科的惯犯,在刑满释放后再次铤而走险,短期内连续作案,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被告人吴某某,盗窃劣迹斑斑,今年来因盗窃被判刑或行政拘留多次。然而,刑罚的惩戒并未让他改过自新。2025 年 5 月,吴某某再次伸出贼手,在宁城县天义镇铁营子庙会期间,他又连续多次作案,窃取多部手机,并在盗窃过程中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同时,吴某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目前,案件已按法定程序提起公诉,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检察官释法



什么是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盗窃罪的涉案金额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检察官提醒



每位公民都应坚守法律底线,通过劳动获取合法报酬。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不劳而获”心存侥幸者,尤其是对于像吴某某这样屡教不改的累犯,必将依法严惩。同时提醒广大群众,人员密集场所是盗窃案件的高发区,在这些地方要格外提高警惕,妥善保管好手机、钱包等财物,尽量将贵重物品贴身存放。如果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避让并报警,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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