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多次盗窃的被告人吴某某提起公诉。这名有着多次盗窃前科的惯犯,在刑满释放后再次铤而走险,短期内连续作案,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被告人吴某某,盗窃劣迹斑斑,今年来因盗窃被判刑或行政拘留多次。然而,刑罚的惩戒并未让他改过自新。2025 年 5 月,吴某某再次伸出贼手,在宁城县天义镇铁营子庙会期间,他又连续多次作案,窃取多部手机,并在盗窃过程中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同时,吴某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目前,案件已按法定程序提起公诉,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