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切实发挥检察建议在推进堵漏建制、服务保障民生、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宁城县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多次向县委、政府请示,积极争取支持,成功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县指标中。
按照县委组织部的安排,宁城县检察院负责“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考核的日常监控、评价打分,年终形成考核结果上报至县委政法委。具体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回复情况、具体工作措施制定、建议内容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是否到位等,实行“一建议一考核”。
检察建议纳入县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现了县委、政府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支持。宁城县检察院会始终严格贯彻落实宪法法律和上级指示精神,把检察建议作为发现和预防犯罪、维护地方安全稳定、推动诉源治理、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作为全面推进宁城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