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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检察院 “快审+快诉” 以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
时间:2021-06-03  作者:  新闻来源:宁城县检察院  【字号: | |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5月28日电 (韩桂琴)近日,宁城县检察院受理一起破坏营商环境案,承办检察官从保障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加班加点,不等不靠,会同侦查人员一起到现场实地补证,快审快诉,仅用3天时间便将此案起诉到宁城县人民法院,从重从快打击了破坏营商环境案件,以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宁城县是农业发展大县,某村的几户村民合伙发展食用菌种植项目,决定修建冷库。但冷库地基刚打好,同村的刘某就从中阻碍,不但称冷库的地基占了她家的地,要将建好的地基占为己有,还称只要将地基给她,她还可以支付几千元钱,徐某等人拒绝了刘某的要求。因为此事,双方多次发生矛盾。

  案发当天,徐某等人前往查看冷库建设情况时,发现冷库的地基被铲毁。徐某立即报警,经警方调查,破坏地基的人是刘某的儿子于某。另查明,徐某等人建设冷库位置取得了合法的承包手续。冷库所建的位置并非刘某家土地,而是与她家的一片荒地相邻。看到徐某等人在地旁建好了的冷库地基,这让正准备建房子的刘某很心动,想着将地基要过来就能直接在上面建房屋,也方便自己在荒地里放羊,于是便谎称建设冷库的土地为其所有,在屡次遭到拒绝后,刘某便怀恨在心,遂指使其儿子于某用铲车将冷库的地基铲平,以发泄心中的愤怒。

  因刘某、于某的行为造成被害人的棚区停工停产,直接经济损失7523元,二人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了农业产业化项目的落地实施,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

  最终这对母子因故意毁坏财物被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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