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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携手上门开庭 司法温情正义无疆
时间:2025-04-25  作者:  新闻来源:第一检察部  【字号: | |

随着一声法槌落下,被告人牛某涉嫌贷款诈骗罪一案在宁城县八里罕镇某养老院食堂开设的临时法庭庄严展开。明亮的食堂内,墙上悬挂着庄严的国徽,桌面上摆放着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的桌牌,简陋的环境下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2020年7月29日,被告人牛某为获取贷款,配合他人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单的投保人变更为自己,伪造虚假贷款保证保险单,并通过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其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使用伪造的虚假保单材料向华夏银行珠海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75000元,该笔贷款发放至被告人牛某名下账户后,被分批支取,牛某因此笔贷款获得好处费人民币4000元,现该笔贷款一直逾期未偿还。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材料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牛某患有严重的肌肉萎缩病导致作为成年男子的牛某体重仅剩70斤左右,四肢无力,常年需要坐轮椅,父母均已离世,兄弟已单独成家,牛某在养老院生活。为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通知宁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牛某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让身体残疾的牛某免于奔波,检察官携带法律文书开展上门送达服务及依法讯问。在案件依法向宁城县法院提起公诉后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鉴于牛某身体的特殊情况,为更大程度确保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并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带好国徽、法槌及案卷材料等,建议检法携手“上门开庭”。

△检察官贾玲玲宣读起诉书


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详细阐述案件事实并出示相应证据,指控被告人牛某的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出准确的量刑建议,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牛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表达了深深悔意。庭审程序严谨规范,节奏紧凑有序。


“上门开庭不是法外施恩,我们要坚持法律威严与司法效率并重,在保证办案程序规范的同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承办检察官表示。

此次宁城县检察院与宁城县法院开展检法携手“上门开庭”,是司法机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既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让司法为民的行为深深融入到人民群众心中,让公正司法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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