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手机支付方便快捷,已成为群众最常用的消费方式。但如果支付密码设置得过于简单,就会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近日,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拾取他人手机后采用弱口令破译手机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实施盗窃的刑事案件。
2025年3月1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宁城县某乡村路口拾得一部韩某某丢失的OPPO手机,王某某将手机带回家中多次试解锁手机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用“123456”解锁手机屏幕后,又用“147258”试对微信支付密码,将韩某某微信余额内的2623元扫码到自己的微信账户。韩某某发现手机丢失后又购买一部新手机,登录微信后发现钱款被盗,遂报警,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积极退赃取得韩某某的谅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络非法外之地,擅自将他人账户资金转走,终难逃“法律之眼”。广大群众在使用具有支付功能的社交软件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正确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避免密码过于简单,尽量设置由数字、英文字母、特殊符号组成的密码,提高密码安全等级。同时,也要学会使用微信的安全功能,如设置安全锁、开启登录保护等,以确保账户在多个层面得到保护。